大使馆如何审核签证材料的?
我在日本使馆申请过日本旅游签证,给其他国家也负责办理过签证,所以还算是有点经验可以分享。 一般来说,签证申请人需要向驻华使领馆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2、两张两寸免冠照片并到有关照相馆交验证明;
3、填好的签证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5、在职证明信原件,用公司抬头纸,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盖章;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局核准的最近一年的年检记录页;
7、个人财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等能够说明资产情况的材料);
8、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婚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9、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
10、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往返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行程计划) 根据所申请国家的要求可能还有些其他的材料要提供,具体还需要以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使馆工作人员会仔细的检查一遍上述材料是否齐全。如果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则会将材料退还申请人,并要求其在一定的时限内补充完毕。一旦材料齐全后,就会进入正式的审批程序了。 每个国家的使馆以及领馆对于受理签证的申请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要求。有的允许加急申请,有的是不可以的。有的可以送签,而有的则需要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签证机构面试。
不过无论签证机构怎么变换要求,都是为了保证签证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以及签证颁发的一致性。申请人只需根据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并及时递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