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大学怎么建立的?
公元1209年,英国国王约翰在征服诺曼底之后,为了巩固自己在法国的统治,将他的两个女儿艾丽斯和玛蒂尔达许配给当时强大的安茹伯爵和诺曼底公爵,作为回报,这两大名门望族承诺每年向王室提供4000磅白银,并派遣舰队支援国王在法国的军事行动。 然而好景不长,到了1230年,形势突然对英国王室不利。原来,法国南北两大名门之后,为了争夺王位而结盟,南边的奥尔良派占据了上风。此时正逢约翰王外出征战,留守伦敦的贵族们急召两位公主领兵驰援。然而两人却以婚约尚未履行为由拒绝出兵。他们声称除非能够获得4000磅银子的补偿,否则就拒绝结婚。
面对两大家族的联姻和讨债要求,贵族们一筹莫展。毕竟对于当时贫穷的英国来说,4000磅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最后,一位聪明的贵族出了个主意:既然两位女士提了银子,就说明他们缺这笔钱,假如我们能给他们一笔同样价值的土地,他们不就正好两全其美了吗? 于是,这堆贵族打着王室旗号,来到刚刚被约翰王占领的诺曼底,开始划分土地。按照当时的规定,凡是被国王出征的土地,只要国王在外期间没有进行有效的治理,那么这些土地的原主人就可以收回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上的一切收益。这些诺曼底的土地正是处于这种状况,因此贵族们便名正言顺地将它们据为己有。
当然,这些土地是租借不是购买的缘故,所以还必须在原土地所有者的名称前加个“租”字以示区分。这样,一个著名的法律术语诞生了——“tenancy in chief”(直接封地占有制)。 而从这次事件得到这笔土地的贵族们也从此名声大振。尤其是这两位公主的领地竟然能享受到与王室同等的税收待遇——尽管它们的实际收入远远比不上王室的收入。就这样,一个全新的贵族阶层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