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福利哪里的收入?
德国社会福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德国人生活质量的高低。而德国的社会福利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联邦州、地区、市镇。各个级别的社会福利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也互相有一定的衔接。
一、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全国性的社会福利方针、政策、标准以及监督各邦的具体实施情况。联邦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始于1969年。该制度的基本原则:1、共同负担社会福利责任:全体公民、国家与教会、私人团体共同负担;2、国家保障基本生活:国家保障所有公民生存的基本条件,例如保障衣、食、住、行等;3、社会协助。基本人权,自由、平等、责任,联邦制(29个邦)。
二、各州有充分的自治权,因而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区别,比较有名的有以下三种:
第一、全纳式福利(All InclusiveWelfare),凡是其经济收入或财产停止支付的穷人,无分男女老幼,都会得到这种福利的保障。
第二、选择式福利(Selective Welfare),凡是符合某些条件者,才享受这种福利。如年老或患病而不能工作的人,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和疾病津贴;凡是在业者,须纳税后才能享受。
第三、非选择性福利(Nonselective Welfare),不仅保障老年人和患病者,同时也向生活困难者提供救济。如“儿童金”、“贫困金”等,都是向所有的儿童和家庭提供的。
三、市、镇一级负责实施社会福利。市、镇主要向那些无工作能力者提供护理和照顾。
社会福利所制定的计划,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的福利两个方面。社会
福利项目众多,概括一下,大体有以下几项:
1、保险:在劳动关系中,通过劳动保险支付受伤、生病、生育或死亡所引起的相关费用。
2、失业救济:受雇企业或工商企业,因贸易不活跃或暂停营业而暂时失业者,及因个人健康原因失业者,均有资格申请最高为期两年的失业救济,金额约占原工资或酬金的45%。
3、退休金:对退休后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按过去的工作年限,每年工作一定的时数,领取一定的退休金,并随通膨而增长。
4、育婴金:对孤儿、智障儿童及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生活照顾和津贴。
5、老人金:对60岁以上的老人,按不同的生活经济状况(低收入者为最高额)发给固定数额的“老人金”。
6、长期护理保险:对家庭护理及收入抵偿性长期护理,由保险及税后收入支付。
7、住房补贴:对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或贷款。
8、其他:婚姻、鳏寡、双亲丧童、残废,及非经济原因而丧失劳动力的公民,均有资格申请各种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