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要重新签证吗?
1、休学条件是怎样的?
①、病:学生因病或意外受伤,经校医或医院诊治,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可由学生本人根据病情提出休学申请,并附医疗诊断书。因病请假,具体时间由本校医科审定。
②、受伤:因意外受伤,需要休息治疗的,由负责治病单位(医院或学校医务室)出具住院或治疗证明,并报学校审核批准。
③、其它:因其它原因(包括家庭困难、生活不便等),学生本人申请休学,校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发给休学证明书。
2、休学时间如何确定?
①、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
②、本学年成绩必须评定,且成绩表示必须送交学校。
③、学生休学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证明,系主任批准,填发休学建议书,报校政教务部审核,由教务部长签注意见后送交校政图书馆存档。
④、学校发给休学者学习证明书,学生休学须将全部课本和作业在本学年学习结束前交还学校。
3、注意事项:
①、学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凭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准假外,并须附离校理由书面报告,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查。
②、学生休学期间,应按学校规定,主动向教务部提请登记,返校时,须提出复课后学习方向的书面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注册。
③、学生休学期满复学,须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休学证明书交教务处复查,因病休学者还须附医院诊治有关病例资料,经复查合格者方可复学,并向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
④、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在休学期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审查批准方可提前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