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签证申请原因?
我最近刚刚被撤销了10年多次往返英国签证,原因是材料不完整(其实是因为我忘了提供工资流水) 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是以访问英国的形式过去日本定居的,而且护照上只留下了日本和英国的签证。所以一开始英国那边给我的签证是1年的单次访问签,后来才给我转成5年的多次往返永居。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主要讨论一下,为什么英国方面认为我的理由充分?而日本大使馆又为何拒签了? 我觉得关键应该是看我提供的去日本的计划理由。 因为当时我在英国这边已经拿到绿卡,所以我申请的理由主要就两个——一个是想看看父母,另一个就是想去学日语。 在我提供的资料里面有一张我在日本学习日语的出勤记录表,还有一张我去日本前在日本语言学校上课前的测试报告单。 同时因为我准备在语言学校毕业之后再去日本,所以在学校的计划里面,我也明确了我学习的课程,以及我什么时候能顺利毕业。 所以我觉得他们可能觉得,既然你是在语言学校学习日语,而且也打算学完日语再赴日,那你在日本呆久一点也没啥关系。毕竟你是去学的嘛~ 但是我觉得,如果题主只是单纯的去日本旅游或者是探亲的话,那就最好还是不要去给日本使馆提交这么详细的材料比较好…… 因为使馆的人一看就知道你的目的是什么,所以很可能会给你拒签….
补充一句:其实我之前还写过一篇关于如何在日本长期生活的文章。其中提到了一个方法就是在日本入管局申请“特定活动”的许可,这样的话就能把长期居住变成合法的了!具体可以戳下面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