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隐私吗?
1.如果签证申请人被拒绝入境,美国法律允许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将申请人的信息交给美国政府其他部门作为调查依据,例如FBI和CIA等。 2. 如果某位外国人被怀疑犯有重罪,美国警方有权查看该人在美国的出入境记录和其他旅行记录以核实其是否入境美国以及何时入境,即使该罪名与入境无关且发生在入美前或入境后多年。
3. 同样,当一位非公民因被怀疑犯下联邦重罪被起诉时,法庭可以下令查看其出入境记录和所有旅行记录以确认其身份、何时入境以及可能用于逃避法律的伪装方式,甚至包括使用假冒身份的行程计划(fake ID/travel plan)。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出入境信息和护照信息是高度关联的,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这两类信息是可以轻易获取的。
4. 在上述情况中,虽然警察和法院可以出于合法目的调取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但政府必须遵守“限制查询原则”,即只能查取相关信息,不得加以滥用或以任何非法手段获取。不过遗憾的是,根据美国国内法,对于持F-1学生签证进入美国的人群而言,移民法的“限制查询原则”优先于教育法的使用权,因此在现实中,移民局可以通过教育机关获取持F-1签证学生的全部出入境及旅行记录。
5.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中国留学生通常选择在中国境内递交赴美留学签证,所以只要没有离开过中国大陆或者没有从中国直飞美国的航班,那么移民局就完全可以知道他们的真实出行路线。当然如果这些学生从第三国入境美国则不受此限。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些学生在申请签证时被告知了“赴美留学”的真实目的,而实际出行路线却与之不符的话,他们仍然会被认为持有假签证而被遣返;而如果他们在赴美之前已经获得了绿卡,则也会被视为非移民签证欺诈者。
6. 至于题主提到的“个人隐私”的问题,首先,签证官并没有义务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其次,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美期间的个人隐私受美国法律保护。实际上,美国司法部曾经宣布对1979年出台的《移民与国籍法案》进行修订,其中就包括放宽对在美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进行监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