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国内认证是硕士还是博士?
首先,作为一个在英美都拿到了phd offer的申请人来说,对于这个问题是很敏感的,因为身边有人因为本科的学位问题被牛津博士面试问到差点当场晕倒(虽然最终被录取)。 于是本着为各位同学负责任的态度,我决定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认真聊一聊这个事。
1. JD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学申请JD,但是很多同学对其并不是很了解,我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我们常说的“jd”其实有两个意思,一个是law school的简称,另一个则是juris doctor的缩写,两者其实都有“法学博士”的意思,只是每个意思下面涉及的培养方案会有一些区别。 一般来说,我们在讨论美国法学院时提到的“jd"多指law school,而英国提到的"jd”大多指juris doctor。尽管美国大多数学校开设的法律博士(Doctor of Jurisprudence, J.D.)课程与英国的司法博士(Juris Doctor, i.e. D.L.L.)课程模式不同,但由于两个名称中的字母“D”含义相同,因此通常将美国的J.D.等同于英国的D.L.L。 由于中政、西政等国内众多政法院校都是以培养法官检察官为目标,因此它们授予的学位是法学学士 (B.L.),而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法律博士”(J.D.)。
2. 获得JD的方式 在美国,想要获得JD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读LL.B(一般称为3+3项目)再考bar,另一种是直接申请JD。 前者是指学生先在中国完成三年的法律学业(一般是50个学分),然后到美国再完成剩下的30个学分并考取当地的bar,一般这种项目会被安排到美国大学里读,例如UCLA就有这样的项目,与我国的CJP合作项目类似;后者是在中国读完4年的法律后直接申请美国的jd项目,不需要再考bar。不过目前大多数学生都是通过3+3的项目获得jd的。
而英国呢,申请比较简单,只要满足条件并且愿意承担高昂的费用就能去最顶尖的大学就读。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申请美国的JD还是英国的juris doctor,都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即毕业后要从事律师相关职业。如果未来打算出国学习其他专业或者从事非律师职业,那么建议不要申请JD,因为将来会有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