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让学生停学吗?
当然没有,学校只能因学生严重违纪(包括重大伤害人身安全和破坏公物)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严重的可能报警处理; 至于停课,只有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有权决定。 但如果涉及到危害人身安全、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等违法行为,可先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由法院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七点规定: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时侦破案件,合理适用强制措施,严格限制使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保证其饮食起居条件,保障其充分休息,保障其享有通风换气的权利,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所以,作为未成年人,应该明白什么行为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对于学校的警告、记过、留级等处分,如果认为有失公平或侵犯其合法权力,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 依法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未满罪犯,由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监督改造。 ” 所以,即使孩子没有被学校退学或劝退,但如果被法院宣告是管制刑或剥夺政治权利刑,也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