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哪些工作?
2014年,我赴日留学前夕正好赶上日本政府修订了《职业活动基准》。 于是,我在日本这五年目睹了“宅文化”的盛行;也看到了《职业活动基准》在2018年被再次修改,劳动时间被严格限制的情况。 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日本的五年几乎见证了日本劳动法的演进历史…… 在日本,劳动者一旦进入企业任职,就与企业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这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以及补偿金(二倍)。另外,如果因公司不签合同导致员工损失,员工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时效中止直至完全终结(诉讼时效十年)。 所以,在日本即使是不签署劳动契约,也没有办理正社员就职手续的员工也存在。但是这类员工一般没有社保,也没有正式的待遇和休假,属于弱势群体。
日本有各种各样的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也很全面。 除了劳动条件以外,员工还可以根据劳基法的规定获得以下补偿: 为了鼓励企业招用高龄员工,政府还对企业提供老龄雇用的激励措施: 根据上述政策,如果企业招聘一名65岁以上的人员入职,就可以得到相当于该人员入职工资30%的奖金,这一政策一直持续到该人员的退休年龄。
为了提高就业率,在2015年之前还实行了所谓的"雇佣稳定性奖励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只要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持续雇佣同一劳动者,就能获得政府的雇佣稳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