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肺结核能移民澳洲吗?
楼主好,本人于2015年因肺结核痊愈后遗留少量肺纤维化,办理加拿大移民手续时,被检出该病且加方正欲对我取消资格并追回已发的绿卡(当时已经登陆加拿大)。后经多方努力,在多次和移民局谈判和交涉之后,最终得以保留资格。 希望我的经历对你有所帮助。首先必须肯定的是,肺结核属于传染性疾病,按照加拿大和美国的规定,曾经患过结核但是已治愈者,是可以正常办理移民手续的;但如果是活动性结核患者,则必须治愈后方可申请。
我的案例中,加方认为本人的肺结核虽然治愈,但是留下了后遗症——少量肺纤维化,这是影响我身体健康的一个症状(因为肺纤维化属慢性炎症,会消耗身体能量,使人体抵抗力下降),所以要求我必须每年都进行体检并且提交过去治疗的相关材料(包括所有的X光、CT报告及治疗资料等)。这些要求在申请其它国家移民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准备申请资料的时候,一定要把以往看病的资料全部准备好,包括就诊记录、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CT报告、 X光报告以及所有化验单原件(特别是有显示感染结核的化验单如痰检、胸透 etc..)还有以往的病历复印件。最好把可能证明你已经治愈的各种资料都备齐,以便加方核查。
至于你目前的情况,我认为你可以先申请移民,然后拿到PR(永久居民身份)后再到澳大利亚就医,然后根据医嘱治疗或注意调养,应该问题不大。至于之前感染的肺结核是否还会复发,这个谁也无法保证。 但是,如果一旦复发了,根据加拿大和美国的相关规定,你必须治疗直到完全康复,否则将会被取消居留权甚至驱逐出境。 另外需要说明一点是,如果你的移民签证是在境外取得的,那么你在入境加拿大时需要向海关出示你没有携带任何传染性病原体的证明,即你曾经接受的抗结核治疗已经彻底结束了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你将被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