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移民的弊端?
1、作为移民国家,美国的法律体系是非常不完美的。美国没有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一样的公民身份认定法(Citizenship Act),因此对于申请移民的人来说,他/她是否属于“合法居留”状态是没有明确法律定义的。这也就导致了在1986年移民改革法案以后的移民签证审理中,移民局有权且通常会以比较宽松的标准来判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绿卡。这也为日后申请者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获取绿卡,或是有条件的绿卡申请提供了方便。
2、美国是少数实行移民终身管制(immigration lifetime regulation)制度的国家之一。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申请人获得了移民签证,即使护照过期,也依然可以合法入境并保留在美国境内。而其他实施移民期限制度的类似国家的居民如果护照到期则需要出境或者申请延期签证,否则即为非法入境。 这种制度为申请人获得了永久的在美合法居留权,并且可以随时自由进出美国。不过一旦成为有条件绿卡或是获得移民签证,就进入了美国的长期监管之下。除了每年的出入境记录会被记录在案外,申请人的社会安全号(SSN)也会与政府系统连接。假如申请人有欺骗或虚假陈述的行为,不仅申请资料会进入移民局数据库,申请人今后再申请任何美国签证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会有可能被禁止再次进入美国。
3、所谓美国移民的“劣势”,其实有很多是在申请人自己选择的余地。比如说移民监,实际上移民监的时长是完全取决于申请人自身的,只不过如果申请人选择优先安排全家登陆的话,那么移民监就会较为集中,时间也比较长;而如果申请人的子女年龄较小需要照顾的话,也可以考虑先申请子女,等孩子大一些之后父母再申请,这样就能避开移民监了。另外就是职业移民的排期问题,如果申请人的计划是在境外得到工作的机会然后申请移民的话,可能就要面对较长的等待时间。不过现在美国的就业市场已经出现了饱和现象,很多申请人等了十几年都没能等到岗位,最后只好放弃。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等了十几年的申请人一般来说都不怕等待了,毕竟时间都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早几年晚几年拿到绿卡其实也没多大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