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能当外交官吗?
我认识一个移民新加坡的中国人,在新加坡做了6年领事(其实就是大使馆工作人员),后调回国内外交部做一司局长,现在已经退休了,其实能做驻外使馆的一秘甚至参赞已经很不错了,要知道有很多外交部的干部对外交部都毫无感觉,觉得是个很厉害的地方,其实真正在外派期间非常辛苦,那种枯燥和孤独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这个同事为人很幽默,而且很有才华,写过不少诗歌赞扬外国人和外国生活哈哈哈,不过人很潇洒,该花的钱花,不会节约,所以也没攒下钱。。。
还有一个朋友是移民加拿大的,在加拿大当地读完大学本科然后考进多伦多大学读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加国领事馆成为签证官员,后来调到总部工作,现在已经是副总了(他今年刚调到温哥华总领事馆任职),其实这样的路径还是可行的,就是比较耗时间,一般要10年以上才能做到他这么高级别的领馆领导。
公务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因此,外籍人员不能通过录用考试而成为公务员。但是,不能成为公务员并不代表不能担任非公务员的外交官员。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一个人已经取得了外国国籍,如果他有外交方面的专长,我国需要聘用他从事外交事务的,他可以外交官员的身份为我国服务,但这种人员不属于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外交官法》所称外交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使馆、领馆等外交代表机构中,具有外交衔级的工作人员。外交官员分为:大使、公使、参赞、武官、处长、参赞、领事、随员、三秘、二秘、一秘、秘书。
外交官员的职务等级分为:驻外大使(对外称大使,对内称大使衔)、驻外使馆的公使、驻外使馆的参赞、驻外使馆的武官、驻外领馆的总领事、驻外领馆的副总领事、驻外公使馆的公使衔参赞、驻外公使馆的参赞、驻外公使馆的武官、驻外参赞馆的参赞、驻外参赞馆的武官、驻外领馆的领事、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