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能缩短美国f4亲属移民排期吗?
不知道您说的这位“教授”是否是职业移民类的律师,目前我们律所办理的职业移民申请都是NON-IMMEDIATE的,即不是优先处理的,通常等待的时间都比较长,没有具体的排期表,只有大致的准备材料和流程。 如果是婚姻移民的话,可能需要那位“教授”对您的配偶做出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移民的条件,然后准备申请材料,再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
在美国有家属确实是可以加快移民申请的进程的,不过需要申请人或他的代理人在美积极处理。 如果您的配偶属于高技能的专业人才(具有高等学位、特殊才能或经验),并且愿意以全职职工的身份为美国雇主工作,那么他/她可能符合EB-2的要求,可以直接申请绿卡;如果不符合EB-2要求但满足其他条件,则可以申请先拿到劳工证然后再排队等绿卡。无论是哪种情况,由您的配偶向劳工部提出劳工证的申请,同时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的申请。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是符合宗教移民条件的,可以向移民局提供证据来证明属于该教派并受到该教派保护。但是宗教移民的申请相对来说比较复杂,而且成功率也受很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是像职业移民或是婚姻移民这么肯定可以达到目的。 因为每个案件都有特定的情况和背景,以上所列举的各种项目都不是绝对可以移民的,或者说是可以移居美国的,需要根据申请人个人情况的不同来做分析。 作为专业的移民律师事务所,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帮助您实现梦想。
亲属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的职业是具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才或者是在科学、艺术、商业等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杰出人才,并且从入境之日起就一直从事本领域的专业性工作(Professional Capacity),则该申请排期将被排在同类别其他申请之前。因此如果有意通过加快排期而尽快移民美国的申请人,建议积极考虑以教授、研究人员等身份去美国大学求职。然而,有几点需注意的。
须在美国从事专业性工作
虽然有上述规定,但不是说申请人只要拿到美国教授职位,其I-140申请就能排在前面。根据移民局法规,申请人必须证明的是其从入境之日起“一直”从事专业性工作。换言之,如果申请人首先以亲属类申请,获得绿卡后入境,之后才找到大学教授的工作,则不符合加快排期的条件。
“专业性工作”的定义在移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专业性工作”的定义可以在与相关劳工市场有关的法规和移民局法规中找到。一般来说,所谓专业性工作,是指该工作要求大学学历以上。也就是说具有学士学位的工作不一定属于专业性工作。另外一方面,如果一个工作被政府机构确认为专业性工作,则其并不必然需要大学学历。因此,建议在申请加快排期前,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亲属类申请和职业类申请可同时进行
亲属类移民申请和职业类移民申请并不冲突。申请人既可以申请亲属类移民,同时又可以申请职业类移民。当申请人的职业类申请被移民局批准后(I-140批准),申请人可以要求移民局将申请转到职业类优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