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国家对香港免签?
1、对于香港特区,不实行签证制度,内地人民可以直接持身份证往来港。 2、对于其他国家及地区: (一)根据香港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互免协议,中国香港公民可以凭护照和身份证书免办签证入境和停留若干天。目前,已与香港签订互免协议的国家及地区有39个;
(二)根据香港特区提供的名单,内地的居民前往香港旅游可获准免办签证,在港逗留最多不超过14天,且每次入境香港必须持有有效机票和指定酒店确认书;
(三)根据中国法律,出入境证件是准予持证人进出国境的法定凭证,任何国家或者地区都无权拒绝我国公民入境。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仍然可能被拒绝入境:
①不能证明本人身份的;
②不能出示证件正本供海关查阅的;
③有犯罪记录的;
④被通缉的;
⑤患有严重传染病的;
⑥其他需要限制入境的情形。 注:关于儿童、老人等群体办理签证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国家驻华大使馆。
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天内来港澳签证或入境许可的外国人,可免签证过境香港,但须持有确凿证据证明有来往于香港的有效交通工 具及有效赴第三国(地区)签证或入境许可,可在港逗留7天。
持有效中国普通护照,前往与中国互免签证国家或者前往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泰国、文莱、瑞士、意大利、丹麦、瑞典、美国、奥地利、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卡塔尔、阿联酋、约柜等18个国家(地区),可免签证过境香港,但须持有前往以上目的国家(地区)有效机票(海员则须持有有效赴第三国(地区)签证或入境许可及来往港澳有效交通工 具证明)可在港逗留7天。
对免签证过境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在港期间未持有效前往下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许可,或有正当理由证实其有效签证或入境许可被相关国家保留,或确需在香港就医,或遇亲人病危或死亡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香港入境事务处为其签发逗留超过7天的过境“D”字多次入境有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