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属于什么专业?
我们一般把世界遗产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类。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文物,是历史上的器物,具有实物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以传统习俗的形式传承下来的文化。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直接看到、触摸到。(当然也有能看得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一些表演艺术和制作技艺) 所以,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比文物更广,因为除了文物之外,很多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已经难以直接观察到了,但是你可以从文献资料里研究它们的发展轨迹,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传统文化又都是“可读的”(可阅读、观看),因此我们把这一类文化遗产称为“可阅文化遗产”(Readable Cultural Heritage)。
目前,我国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主要是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进行,这个文件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并执行。 该文件将世界遗产划分为主观类和客观类两个类型。
主观类是指那些为了保持文化景观的内在品质而必须加以保护的遗址及其环境,包括古建筑(含古遗址、古墓葬、古城堡等)、石刻、壁画等。这类遗产要求尽可能保留它们原有的风貌。
客观类则包括动植物和微生物群落、地理实体、天然遗迹等。此类遗产并不强调原貌保留,而更注重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可见,我国的文化遗产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分类是一致的,只是我们增加了现代文明的遗产类别而已。所以,无论是考古发掘还是保护修复,都是为了维护人类共同的文明。这一点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倡导的理念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