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移民返回机制几时?
这个政策还没有定下来,不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4年实施的“优才计划”的撤回机制。 所谓的“撤回机制”指的是如果拿到香港身份后不在香港居住满7年以上,则须放弃香港身份及注销香港身份证。 “优才计划”是在2015年才推出的,2014年是实施的第一届。
关于“撤资机制”的详细说明可以参考这里: 由上可见,“撤资机制”是有条件的,只有当申请人的收入来自香港以外的地方、并且在香港无充足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才会被要求撤销身份。 而一般内地人申请香港身份都是为了孩子在香港受教育,或者为了在海外投资、海外理财等。以孩子教育为目的的申请人一般都会在香港居住满七年以上。而以投资或理财为目的的申请人,由于香港税务宽松,通常也不会在香港当地有充足的收入来源。这些人士被撤销身份的可能性较小。
当然,在港逗留条件到期还未离境的人会怎样呢?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有关规定,逾期留港的人士有可能面临罚款、监禁,或被驱逐离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