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几年自动销户?
客户A,2015年7月移民加拿大,走的是联邦EE项目,8月底收到档案号 ,16年初登陆加拿大,期间一直合法居住工作; 2017年9月因种种原因放弃加拿大国籍并回国; 现在想恢复国内户籍并办理护照,但被告知因在加国定居而注销了户口,且无法恢复。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孩子户口需要跟母亲)
答主同样遭遇,14年底通过技术移民拿到加拿大的永居身份,登陆加拿大前在中国从事外贸生意,有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也有社保记录。
登陆后一直在加拿大创业、生活,也缴纳了加拿大税。 但是,在我申请移民的时候,因为当时在国内的生意处于停缓状态,所以没有提供在中国的税务记录。
拿到移民身份以后,每年都报税。 在17年年中准备办理旅行证期间,被告知需要提交过去6年的中国税务居民证明才能办理,否则只能回原籍。 因为我在加拿大已经有了一个永久居民的身份,按道理说已经不需要再交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了,但是因为没有取消移民身份之前的税务记录,所以仍然被认定为是税务居民,需要补交之前6年的税款,并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利息。 更悲催的是,虽然我已经不再经营国内的事业,但由于我还没有注销国内的工商注册信息,因此税务局还认为我是国内企业(个人)的一名纳税人,也需要补缴税款。
最糟心的是,即使我把所有罚款和退税都交了,恐怕也还是达不到恢复国籍的标准,因为我的移民身份是在14年申请的,按照法律来讲,自14年起,我就已经不是一个中国税务居民了呀! 但是,我现在又回不了加拿大! 因为在加拿大不合规居留的话,政府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而且移民局也不会给你签证的。
真是悲剧死啦!!!不知道该咋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