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逗留香港签注?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香港特区延期签证或二次签证的申请手续: ①、有合法有效身份证; ②、有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且该证件的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③、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华侨;
④、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属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探亲业务的开放区域,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本人提供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3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院校出具的证明(需注明就读日期和所学专业)各一份;
三,办理程序 首次申请赴港探亲,应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异地办证申请表》一份并签名,同时提交上述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如申请人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须提供本地户籍证明材料,如当地工作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本等;
2.注意身份证原件与身份证复印件的不同,申请时必须交验原件;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用中文书写,姓名要使用正式的身份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