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要提供什么材料吗?
1.护照 2.户口本全本复印件(有变更的页面需加盖户口章) 3.婚姻证明 4.资产证明及流水 5.收入证明/税单 6.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7.申请表 8.其他辅助资料
9.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提交如下证件: (一)中国公民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军人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应交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和两地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的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大陆居民所持来往港澳通行证中签证有效期未满(已签发多次往返有效签证者除外)或因故失效的,以及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但首次签发给本人的签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均须重新办理签注手续; 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失效后再次进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的,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 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广东省或者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再次前往港澳地区签注时,如果该通行证的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又需再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可经广东省或者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先出境,再办理延期签注手续,返回内地后再办理联审手续,持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联审表到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办理逗留期限为自首次入境日起不超过2个月的进港许可,凭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港证和通行证到澳门出入境事务部门办理延期至自首次入境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的出澳门许可证,入境澳门后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个人旅游签注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
2、能按时去报到领取签注;
3、能够保证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人员应交纳的签注费和签注有效期由各省公安厅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