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算博士学位吗?
1、JD是法学博士(Juris Doctor)的缩写,这个学位起源于美国,相当于我国法学专业的最高学历——法学博士。获得JD证书需要三年的时间;而拥有LSAT(法学院入学考试)成绩和本科GPA的学生有机会被一些法学院提前录取,只要两年即可取得该学位。由于在美国律师地位很高收入也不错,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学生申请读法学院。
2、除美国外,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也有一些学校提供类似的法律博士课程,但是学制一般都比较长。 以上所说的“类似”是指这些国家的法学院设置的一个统称,各个学校的具体课程设置和要求又有所不同,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英联邦的国家像英国、澳洲基本都是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它们设立的研究生法律课程相对来说比较偏重实务方面。相比之下美国的法学院就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研究了。
3、虽然各所法学院开设的课程都大同小异,但不同学校的法学院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如有的法学院强调对法律规则的深入剖析,有的是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来学习法律规则,还有的是让你自己提炼法律规则等等。除了课堂学习之外,很多法学院都会安排学员去其他法学院交换或联合授课,或者安排到某个法院或律所实习的机会。
4、至于选校的问题上,我认为最主要的是看你对以后发展地的选择。假如你打算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那么建议你选择位于大城市(特别是纽约)的法学院,因为这些学校的毕业生比较容易找到好工作。但如果考虑回国发展,那么又另当别论了。因为国内更看重学校的名气,建议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学校。不过,如果能在毕业后在美国留下来工作,待遇也不差,尤其是能成为跨国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收入当然更是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