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是本科学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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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美国,一般本科是没有jd的。一般的本科都是学习bachelor of arts (B.A)或者 bachelor of science (B.S)。只有完成了这些学业才能申请法学院,并且只有完成了LLM(法学硕士)才能考bar。但无论是B.A还是 B.S,最终拿到学位证书的时候,都是没有juris doctor 的。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有一些学校有特殊的项目叫juris doctor direct track (直博),读完以后也可以直接拿JD学位,但这样的项目很难申请而且很少。

而在中国,现在大部分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授予的学位是法学学士学位(又称“法学士”、“法律学士”简称“法学Bsc")。少数院校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简称为 “法学Msc”)。极少数同学会通过考研的方式获得Juris Doctor 专业(俗称“法博士”)的学位。 从我国过去培养的法律人才的专业层次来看,以法学学士为主,法学硕士少量,没有juris doctor 。随着国门的打开,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出国读法学院,美国是一个主要的选择地之一,于是就有了国内本科生申请美国juris doctor 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在申请美国TOP14的法学院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学校的JD一般只招研究生和LPC(law practice certificate)。 LPC是法学毕业生可以申请的证书类学位,必须先拥有法学的本科学历才有资格申请。 而想申请美国的T6(即哈佛、耶鲁等六所顶级学府)的JD则必须拥有法学硕士以上的学位(有的学校要求必须是mater of law才可以,比如哈佛就只接受硕士以上的学生申请)。

此外有些大学的法学院除了提供juris doctor 以外,也会提供其他的法学博士学位,如 environmental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etc. 这些学位一般是需要学生拥有一份相关专业(例如环境或知识产权)的本科学历,然后通过申请程序来拿到录取offer。这种项目的申请人多数是在自己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希望再进一步学习该领域知识的同学,他们最后也能拿到juris doctor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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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不是本科学位,而是法律专业的学士学位。JD是Juris Doctor的简写,是法律专业的学士学位,在国内称为法学学士学位,并不是本科学位。

Juris Doctor,JD(法律博士),是“学术性法律学位”(一般为3年制),并非职业法律学位(一般为1年或两年制),只是在美国、加拿大称之为法律博士而已。从学术意义上来说,该学位并不代表“博士”而是带有“博士”字样的“学士学位”;从字面来看,就是“法律方向的学士学位”。在美国,学术性法律学位和职业法律学位可以兼得。例如,有的人先在大学里取得了2年制的文科硕士,然后再去法学院取得了JD学位,这样就相当于在国内完成了“双学士学位”。如果在法学院里修读了四年,然后取得JD学位,再读一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相当于在国内拿到一个法学专业本科学位和一个文科专业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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