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可以结汇吗?
美国绿卡持有人,只要不是在美国有非法所得或者违反移民法的,那么其从美国带来的收入和资产都是合法收入,并可以在境内进行转移、买卖或投资等,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完成结汇。 反之,如果持绿卡者是在美偷盗、诈骗、抢劫、走私等犯罪获得的财产,那么这些收入及资产将被冻结,并会被追回。
虽然根据FATCA(海外账户涉税申报法案)的规定,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在境外的金融账户如没有向美国税务部门进行报告的话,将被罚款。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只涉及纳税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情形,并不意味着纳税人所报告的境外资产或收益是虚假的。除非当事人涉嫌或犯有逃税罪或其他刑事罪行,否则,在税收层面上,纳税人的境外资产和所得仍然是合法的,完全可以自由地以人民币或美元的形式进行转移、买卖或投资,并不需要经过中国司法部门或其他机构的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下列外汇收入属于免税范围,不得开具出口发票,也不应申报出口退税: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由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出口的产品而取得的销售收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费; (三)国际海运中,承运进出口货物和国际邮件时按运输费的税率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总值;
(五)其他按规定免征出口关税和增值税的收入。
对于符合以上情形的,即使该款项来自于国外洗钱活动或恐怖主义活动等,由于已经构成我国税法上的免税范围,所以,这部分资金仍然可以不归还。但是,如果当事人被有关部门查明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则应当补缴税款,同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处罚金。